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富锦市工业企业“入规保规”奖励办法》解读
一、基本原则
本办法主要针对新增和现有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奖励,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但规上企业年产值及主营业务收入也必须在2000万元。
二、奖励标准
1.对入规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本年度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在9月末前完成入规的企业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按国家统一要求完成入规的,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
2.对14类规上工业经济起到拉动作用的企业给予奖励。一是电力生产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二是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三是电力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四是谷物磨制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五是饲料加工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六是植物油加工行业产值实现1亿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七是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八是其他农副食品加工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九是酒类制造行业产值实现5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产值实现1亿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本年度内企业实缴各类税金政府将按实缴税金的90%给予奖励。十是瓶(罐)装水生产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本年度内企业实缴各类税金政府将按实缴税金的90%给予奖励。十一是通用设备制造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十二是化学纤维制造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十三是水泥制造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十四是肥料制造行业:本年末工业产值实现2.5亿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
3.对组建工业企业行业联合体的企业给予奖励。鉴于我市部分行业单体企业收入少,总体行业家数多的情况,鼓励组建行业联合体,对完成入规的联合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除外),同时给予财务人员工资补贴每年10万元。
三、申请条件。
需满足四项条件,一是我市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本年末,农垦企业的指标数据纳入我市统计系统统计的,参照本办法执行);二是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三是财务规范,依法纳税;四是否定条件,对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出现违法行为的企业一票否决。
四、申请程序
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企业提出申请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税证明、法人征信、企业财务账簿、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五、本办法执行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数据以统计局统计为准,本办法由市工信科局负责解释。
相关稿件: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工业企业“入规保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