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政府报告
      • 规划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
        • 专项规划
        • 区域规划
      • 统计信息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 行政许可事项
      • 处罚/强制
        • 权责清单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预算/决算
      • 收费项目
      • 政府采购
      • 重大项目
      • 重大民生信息
        • 产品质量
        • 食品药品
        • 安全生产
        • 公共卫生
        • 环境保护
        • 促进就业
        • 社会保障
        • 养老服务
        • 医疗
        • 教育
        • 乡村振兴
        • 其他
      • 疫情防控
      • 应急管理
      • 人事信息
        • 招考公告
      • 涉企信息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乡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其他政府信息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调查征集
        • 市政建设
        • 土地征收
        • 房屋征收
        • 治安管理
        • 涉农补贴
        • 公共文化服务
        • 社会救助
        • 建议提案答复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 市政协提案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策解读
    • 依 申 请公 开

关于印发《富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8 08:38:32
浏览次数:16799

现将《富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编制本预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富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佳政办函〔2020〕1号)、《富锦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富政发〔2015〕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富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重要保障。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组织有关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并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

四、《预案》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有关规定,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为空气质量重污染,依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我市重污染天气划分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和一级(红色)预警。

1.三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连续两日6时至20时AQI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二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1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一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相关链接: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