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仙居生态墓园”非法墓地清理整治的通告
时效:现行有效
富政规〔2021〕4号
富锦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仙居生态墓园”非法墓地
清理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民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富锦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位于石砬山林场的“仙居生态墓园”非法公墓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仙居生态墓园”未经省民政厅审批,属于非法墓地,已被依法取缔。
二、“仙居生态墓园”的经营及所在土地的使用行为,一律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行为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后果,由经营和使用者自行承担。
三、已安葬在“仙居生态墓园”的墓主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将骨灰迁出,逾期将依法强制迁出。
四、对阻碍、干扰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