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富锦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包括政府信息在内的政务公开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的,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编制了《富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富锦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概况、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行政事项等内容。
不予公开范围:1、个人隐私;2、商业秘密;3、国家秘密;4、国家、省、市规定不予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网上公开的网址为http://fujin.gov.cn/。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进行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富锦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东段109号
联系电话:0454—2322489
传真号码:0454—2322489
邮政编码:156100
电子信箱:fjtdj@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富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富锦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富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书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富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并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之申请人更改、补充。
3、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