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23年度河湖长办主任第一次会议暨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佳木斯市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要求。2月2日上午,我市召开2023年度河湖长办主任第一次会议暨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袁宏涛主持会议并对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了《佳木斯市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富锦市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对佳市文件有关事项和要求进行了解读。
袁宏涛指出,开展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政治任务,各责任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佳市文件通知要求,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涉及的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责任单位务必要安排熟悉情况、业务精良的专人负责前期排查、后期清理整治工作,一定要把政策标准把握清楚,确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到位。
袁宏涛指出,要坚持部门联动,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要综合协调到位、指导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归口管理,遵循“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宁可重复排查,不可疏忽遗漏;自查排查清单、整治清单内容要清晰,排查事实要清楚、理由要充分、整治要完成。
袁宏涛强调,要把握时间节点,排查整治一体推进,各镇、各责任单位要有各自详细的工作计划,制定时间表,选派业务人员,分解工作任务,抢时间排查。各部门坚决不能投机取巧,坚决不能弄虚作假。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佳市文件要求,在河湖“清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配合及对上沟通,要督促各镇、沿江湿地保护站、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认领各自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