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哲带领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检查
7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耿哲带领人大财经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检查,副市长赵靖霖,法院、检察院、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城西街道办事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服务中心、12345便民热线等单位,实地检查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市长赵靖霖向检查组汇报了富锦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及下步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与检查组进行了深入交流。
耿哲对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作出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各部门要将《条例》的贯彻常态化、制度化,要采取交流研讨、问卷测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及市场主体负责人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政府网站、“美好富锦”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努力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