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两起扰乱单位秩序治安案件
近日,有极个别市民以反映问题为由在市公安局门口悬挂横幅,不听工作人员劝阻,造成群众围观拥堵,严重扰乱了市公安局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恶劣影响。此类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市公安机关根据其行为事实,依法进行了处理。
近日,李某举报于某成开设赌场,并制作了条幅,组织其母亲李某燕、妻子孙某维到市公安局门前悬挂横幅。李某赤裸上身跪在公安局门前长达20分钟左右,并不听工作人员现场劝阻,形成了群众围观拥堵,严重扰乱市公安局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恶劣影响。市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李某、李某燕、孙某维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8年,白某杰与张某签定提供水面捕鱼协议书时,交纳了部分承包费,后因出现问题,产生纠纷,未能按合同展开捕鱼。白某杰向张某索要缴纳承包费,张某拒不退还承包费。近日,白某杰与沈某科、白某茂到市公安局悬挂横幅,反映张某涉嫌诈骗。关于白某杰反映张某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未接到过报案,富锦市公安局表示下一步将调查处理白某杰所反映的事项。公安部门现对白某杰在市公安局门口悬挂横幅,严重扰乱了市公安局正常办公秩序事件进行了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白某杰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给予沈某科、白某茂行政拘留7日处罚。
违法行为人白某杰表示:“我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我保证今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效仿我,做一名守法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