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机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市委巡察机构“一办三组”全体党员采取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巡察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更好履行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把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全局性、战略性、里程碑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学习宣传贯彻上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拓宽政治视野,把看清大局贯穿巡察工作始终。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三大方面看待问题,忠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发挥利剑作用,把敢于直面问题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巡察干部要做到政治过硬,敢于亮剑;勇于巡实、巡细、巡准、巡出成效;信守纪律,把握斗争方向、斗争规律,掌握斗争方法,用准工作“标尺”。
市委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分别召开研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二十大上所做的工作报告。在研讨交流中,巡察组成员准备充分,发言踊跃,相互启发,气氛活跃。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巡察,严明纪律规矩。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以强有力的政治巡察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落实中不偏向、不变形、不走样。要忠诚履职担当,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全体巡察组干部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化政治巡察,切实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要在发现问题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巡察干部一致表示,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立足实际、立足本职,以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巡察干部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