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提供疫情防控风险重要线索的市民群众给予奖励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疫情防控风险甄别管控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效,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提供疫情防控风险重要线索的市民群众给予资金奖励,现公告如下:
1、所有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配合社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社区(村屯)疫情防控规定,发现社区(村屯)内有非本地外来人员、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可能带来疫情传播隐患的情况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及时了解亲朋、邻里人员信息,发现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抵(返)富人员,要第一时间询问其是否在本社区(村屯)登记备案,是否按要求执行了隔离等措施,对拒绝回答的或有可疑情况,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3、发现车辆和人员绕过火车站、公路客运总站及进入富锦市公路口扫码服务站进入我市的,立即举报。
4、遇到有举办团拜会、联欢会、茶话会、年会、同学会、促销展销会和大型慰问、培训、农村大席等聚集活动或超过10人的家庭聚餐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聚餐的,立即举报。
报告或举报时,要尽量提供详实准确信息,便于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举报电话:12345(市长热线),对举报线索查实后,将给予举报人500元人民币奖励。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