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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4-07 18: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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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富锦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示如下: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受理电话和信箱:

  受理电话:0454-2357707

  信箱:黑龙江省富锦市A007号

  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08:30至16: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富锦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