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2019年公租房实物配租住房保障家庭名单的公示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2007年第162号令和《黑龙江省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黒建保[2008]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十三社区2019年申请通过复审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4--2325633,公示期15天: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2日。
特此公示
附:富锦市2019年十三个社区申请通过复审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人员名单公示.xlsx
富锦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