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告
为保护我市自然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富锦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特通告如下:
一、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所有入山卡口禁止任何人、车辆入内。
二、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内。
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焚烧秸秆等行为。
四、严禁在禁火区域内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等活动。
五、严禁未成年人和残疾智障人员独自进入禁火区域内,因监护不到位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六、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条款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富锦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