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93、94、95、96号公告
富锦市公安局关于新冠疫情
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新冠疫情传入我市,树立全民参与、人人有责意识,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以下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行为:
1、自境外或国内涉疫城市抵(返)富人员,隐瞒涉疫城市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触者,本人不如实向所居住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或未按要求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
2、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故意脱离管理场所或私自外出活动的;
3、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冷链食品、货物的人员;
4、进入我市公路载客的车辆,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的乘客和司乘人员;
5、非法载客营运的人员、车辆;
6、有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7、非法走私货物,野生动植物制品、标本的人员;
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至5000元奖励。
受理单位:富锦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
张警官:18545455035
庞警官:15945870999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富锦市公安局关于严格执行来(返)
富锦市人员“报备”制度的公告
为严格执行来(返)富锦市人员“报备”制度,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现公告如下:
1、自佳木斯市域外返回富锦市的富锦籍人员,必须向居住地社区、村镇及所在工作单位报告;
2、自佳木斯市域外来富锦市的非富锦市籍人员,由接待的亲友向社区、村镇报告,单位接待的由单位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3、宾馆旅店、过夜浴池、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公寓接待自境外或国内风险地区来我市入住、租住人员的,由业主向公安机关报告;
4、来(返)富锦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隔离、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9日
关于严格执行“龙江健康码”
扫码查验制度的公告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工商业户:
按照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1〕231号)精神,为科学精准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我市全域全覆盖执行公共场所“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制度,公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扫码查验现实意义。“龙江健康码”是集通行凭证、个人健康信息、防疫检测和疫苗接种信息查询等信息于一体的数字化防控工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公共场所要充分认识“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龙江健康码”的“工具箱”作用,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通过信息化精准管控,做到公共场所全覆盖无死角申领、扫码、查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各经营场所要即刻主动申领、全天候使用场所码,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必须“扫码亮码、绿码通行”,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出示“龙江健康码”一律不得进入。同时,严格执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与“龙江健康码”卡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杜绝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代替“龙江健康码”。大型公共场所要按照合理细化原则,分区域、分档口申领、使用场所码(场所码生成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龙江健康码”,点击信息上报栏中“我的场所码”,进入“我的场所码”页面后点击“添加”,进入填报页面后,具实填写场所码名称、场所类型、所属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无误后确认添加,按提示步骤申领)。
二、落实落靠主体责任。发改、教育、工信、民政、司法、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务必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各场所使用场所码,严肃开展扫码查验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各公共场所、各经营业户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定一名管理员及若干专员,专门负责进入人员“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测温等工作,务必做到逢人必验,不漏一人,漏人必究。对于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以及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可用同行家人、朋友的智能手机代领“龙江健康码”,或凭身份证、持纸质证明等替代凭证进入,不能搞一刀切,杜绝将“龙江健康码”作为这些特殊人群通行的唯一凭证。有条件的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三、加大监督检查惩处力度。指挥部督导检查组即日起,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扫码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执行不严、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于“无码运营”、扫码验码不到位的场所,责令整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对于伪造、变卖、借用场所码并且经教育仍不改正或产生不良后果的,以及拒不配合“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并且经劝导仍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国内本土疫情呈局部散发和规模聚集性并存态势。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平安、健康、祥和欢度佳节,现公告如下:
1、强化人员管理,低风险地区来(返)富人员,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自佳木斯市域外返回富锦市的富锦籍人员,必须向居住地街道社区(镇村)、所在单位报告;自佳木斯市域外来富锦市的非富锦籍人员,由接待的亲友向街道社区(镇村)报告,单位接待的由接待单位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宾馆旅店、过夜浴池、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公寓接待来我市入住、租住人员的,由业主向公安机关报告;来(返)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富锦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地市人员来(返)富,必须执行“双报备”制度,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风险等级和管控要求严格执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
3、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必须跨地域出行的,务必提前了解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已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区的街道社区(镇村)、单位报备。出行期间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消毒等个人防护,途中不要逗留、游玩,避免增加感染风险。老年人、有基础疾病者、未接种新冠疫苗者避免外出。
4、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最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拨打120专车接送。不要到个体诊所就诊,严禁个体诊所接收发热患者;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应主动登记相关信息。
5、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应接未接人员要尽快主动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应接未接人员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禁止进入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冷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要按时按周期进行核酸检测。
6、禁止组织、参加各类大型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到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自觉主动遵守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必须全程规范戴口罩。
7、商超、饭店、宾馆、影院、游艺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及时申领场所码并严格执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与“龙江健康码”卡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消杀通风、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等规定,杜绝以截屏、图片等方式出示“龙江健康码”,严禁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代替“龙江健康码”。公交车、出租车在运营期间要严格按规定消杀,督促乘客戴口罩、扫码。
8、尽量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确需邮购的,请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收到物品后要进行消杀处理,快递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消杀等防疫规定。
9、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冷链食品,请到正规经营场所,并认真查看冷链食品追溯码。严禁商家采购、销售无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证明及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来源不明的进口非冷链食品。
10、对拒不执行报备制度、隐瞒行程史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来(返)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拒不执行或变通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场所,一律停业整顿,并追究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织密疫情防控网,共度平安祥和新春佳节。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