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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2020年兵役登记通告

  • 发布日期:2020-01-01 0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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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现将富锦市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在本市,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或本人自愿且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均应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方式方法即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记,并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三、兵役登记现场确认 2020年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肄)业证(学历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符合兵役条件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大学毕业生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20岁前,持《兵役登记证》到发证兵役登记站办理年度核验。兵役登记站以户籍所在地为准,详情询问各镇(街道)武装部。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核验,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四、兵役登记情况查验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关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等相关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同时通报市人民武装部。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在其户籍信息中注明“拒绝兵役登记”。对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阻挠或妨碍公民参加兵役登记、填报虚假兵役登记信息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富锦市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