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锦市消防救援大队发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内容的公告
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现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内容公告如下:
一、单位自主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对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负责,张贴于公示板上。
二、单位自主检查安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对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消防工作自查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对消防安全自查结果负责,张贴于公示板上。(见附件1)
三、单位自主整改隐患,单位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将整改结果,张贴于公示板上。
四、单位两公开,单位确定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作醒目耐久公示板,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工作职责。
五、单位一承诺,单位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