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市直机关践行“工匠精神”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为大力弘扬机关工匠精神,激励全市机关干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工作干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进一步换发工作热情,释放技能潜力,努力把市直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带动“五细”蔚然成风。按照省和佳市机关工匠评选有关精神,以机关工委牵头,由市委办、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信访局、市巡察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营商环境局、市总工会、市融媒体中心等13家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办公室设在机关工委,统筹组织协调开展评选工作。富锦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市直机关践行“工匠精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根据评选办法,全市符合参评条件61家市直机关单位全部参评,基层自我推荐91名候选先进个人、44个候选先进科室。经评审委员会初审89名候选先进个人、44个候选先进科室入围;将名单及事迹材料分发市直机关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61家单位和11个乡镇的84位代表现场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测评、请第三方国调队将测评结果统计汇总、经“机关工匠”评审委员会最后审核,确定了拟授予“践行‘工匠精神’先进个人”称号53名、拟授予“践行‘工匠精神’先进个人入围奖”36名、拟授予“践行‘工匠精神’先进集体”称号的24个名单。现将拟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日(5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拟授予践行“工匠精神”先进个人名单
(以得票多少排序)
1、任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刘宏伟,市政府督办检查室负责人
3、高巍,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
4、甄云章,市直机关工委党员服务中心主任
5、孙庆义,市纪委监委委员
6、艾哲成,市委办科员
7、菅悦金,市委编办数据中心主任
8、王毅博,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负责人
9、马延新,市信访局社会调处服务中心副主任
10、康少家,市发展和改革局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
11、王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12、华艳艳,市委党校行政办主任
13、谢长龙,市公安局刑侦技术大队大队长
14、宋丹,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15、赵秋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组织委员
16、郭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副主任
17、李加龙,市委宣传部外宣负责人
18、王红波,市人大办法工委副主任
19、郎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主任
20、李春琪,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环保站站长
21、张冰,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22、齐俊辉,市委巡察办整改督查股股长
23、范贵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24、马健乘,市铁路医院副院长
25、高薇,市统计局副局长
26、崔朕隆,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27、白良相,市委统战部侨务办主任
28、方杰,市第一中学语文组教研组长
29、富洪,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0、曹洪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
31、罗森,市中心医院业务副院长
32、许丽莉,市国有农业用地开发保护中心支部组织委员
33、邸相辉,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企业和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科科长
34、王雪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区划地名股股长
35、张洪涛,市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36、杨军,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科科长、群众艺术馆馆长
37、王欢欢,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会计
38、张昭君,市商务和口岸局电商办主任
39、刘昕光,市铁路医院副院长
40、柏桂华,市中心幼儿园园长
41、张海峰,市财政局科教科科长
42、邱志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室室长
43、张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大榆树养护中区道班长
44、李长兴,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站站长
45、吕明钢,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支部委员
46、马驰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47、刘思远,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负责人
48、宋志国,黑龙江人民广播电视台九一六台副台长
49、张颖,市公安局信访办主任
50、邓友臣,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51、白琢,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52、姜贵双,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湿地公园服务中心副主任
53、肖冬菊,市档案馆档案管理股股长
拟授予践行“工匠精神”先进个人入围奖名单
(以得票多少排序)
1、杨帆,向阳川镇中心校校长
2、靳位彬,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法制办主任、运政服务大厅主任
3、刘晓祺,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4、周宇,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5、应金亭,市科协科普办四级主任科员
6、毕兆泽,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7、张立艳,市沿江湿地保护站组织委员
8、马德峰,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9、闫秀丽,市妇联挂职副主席
10、刘兴龙,市文联《今日富锦报》主编
11、付航,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室科员
12、刘涛,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心清运大队大队长
13、王军,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
14、俞蕴荻,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科员
15、贾贵臣,市中医院党总支办公室主任
16、宁晓龙,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主任
17、孟庆丽,市第十小学校长
18、高铁民,市中医院业务副院长
19、梁红梅,市中心医院超声科负责人
20、刘志禹,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员
21、张荣坤,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22、吴剑影,市第八小学教师
23、周永青,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科科员
24、于桂平,市第四中学教师
25、于长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负责人
26、夏升,市林业草原局机械林场生产股股长
27、李丽云,市铁路中学教师
28、王莉,市第九小学副校长
29、岳大巍,市人民法院二龙山法庭庭长
30、张喜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
31、马淑华,市第四小学副主任
32、敖洪羽,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股长
33、张东旭,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所所长
34、张立成,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查部负责人
35、国玉明,市第九小学教师
36、李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
拟授予践行“工匠精神”先进集体名单
(以得票多少排序)
1、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组
2、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3、市委办政研室
4、市财政局预算科
5、市委巡察办整改督查股
6、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办公室
8、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9、市委宣传部研究室
10、市人大办公室
11、市医疗保障局参保管理科
12、黑龙江省人民广播电台九一六台机务科
13、市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股
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5、市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
16、市信访局复查科
17、市政府办调研室
18、市委政法委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
19、市教育局进修学校初教部
20、市农业农村局生产科
21、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灾害防治管理股
22、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23、市机关事务中心财务股
24、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对上述市直机关践行“工匠精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共富锦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受理地址:富锦市政府办公楼B座260室
举报电话:0454-2323131
中共富锦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