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
二、整改目标: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整改措施: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深刻检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深思细查在践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查找问题、深挖根源、严肃整改。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
六、受理部门: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325704
八、受理地址: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道北佳木斯市富锦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富锦市委员会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徐小涵
编辑:孙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