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汽车、农村客运班线及公交车恢复运营公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2020年3月15日零时起,全面恢复我市出租车、农村客运班线及城市公交车运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客运班线、出租车、公交车运输企业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疫标准,做好车辆司乘人员复运前防疫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对恢复运营的农村班线客车由所在辖区村屯协助经营者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消毒等工作,车辆运营行驶途中,禁止沿途揽客,中途乘降旅客必须进入检疫站点,客车进站后,统一接受检查。
三、恢复运营的出租汽车实行后排分散就坐,前排副驾驶位置禁止承载乘客,乘客不得超过2人,不得合乘。尽量使用非现金方式结算车费。
四、恢复运营的出租汽车要定时通风,必须到公司进行日消毒,统一贴消杀检验合格证,自备消毒用品。
五、恢复运营的出租汽车不得在火车站、客运站、医院以及大型商圈等候待客,主要以巡游运营方式为主。
六、恢复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及公交汽车应按规定消毒,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上岗,载客率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
七、防疫期间,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配合司乘人员扫描“龙江健康码”,使用“易登记”进行实名登记。
八、废止54号公告。
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