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支持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试点)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三、四、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全局,围绕省委提出的“打造一个窗口、建设四个区”发展定位,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黑龙江(中俄)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合区),把跨合区建设成为我省融入“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根据文涛省长批示精神,我厅依据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参考省内自贸区、开发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综保区、互贸区和国内已建成的跨合区相关政策,对接俄方超前发展区、自由港优惠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了《黑龙江省支持跨境合作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请各有关单位从促进我省进一步扩大全面开放,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5日下班前反馈省商务厅。
联系人:丛华:0451-82630757 15344545675
邮 箱:swtkjhz@163.com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