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反映2016年王立臣以收购水稻的名义诈骗他们180户共计1000万元,报案后,富锦市公安局立案并将王立臣抓获,但未结案、未偿还农户钱款,要求尽快破案,偿还农户钱款。
经查:案发后富锦市公安局于12月18日己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王立臣开展抓捕工作。同日将王立臣录入全国逃犯系统进行抓捕,成立追捕组,对王立臣失踪后的轨迹进行追查。2017年1月10日,将王立臣从大庆市抓获并刑亊拘留,现因王立臣诈骗主观故意证据不充分,羁押期己到,2017 年2月9日,富锦市公安局对王立臣变更强制措施,王立臣目前在富锦市公安局指定场所(富锦市喜龙宾馆)被监视居住。
富锦市公安局对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此期间富锦市公安局和上街基镇政府的组织下,王立臣家属与农户代表在富锦市公安局见面商谈。目前,双方就还款事宜正在协商。
富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侦察后,3月29日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立臣再次向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4月1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立臣,当日将王立臣执行逮捕,羁押于同江市看守所。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佳木斯市公安局或富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査申请,各级人民政府倌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富锦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