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富锦市宝运秸秆销售有限公司参加以工代训的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富锦市宝运秸秆销售有限公司符合黑人社函【2020】367号文件、佳人社发【2020】40号《关于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使用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18号)文件精神规定。富锦市宝运秸秆销售有限公司非失信企业,可以参加以工代训培训。
富锦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