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和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0〕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富锦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和进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富锦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和进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优化提升富锦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建成全方位一体化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我市政务服务中心顺利搬迁进驻,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立无差别受理和“一窗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建设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一流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富锦市营商环境靓丽名片,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驻安排
(一)进驻原则。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和运行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应进必进原则。市本级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除婚姻登记和公安出入境因涉及特殊群体、公民隐私和受场地限制以外的事项,一律进驻中心。
2.一窗受理原则。各专区按办件量设置若干综合受理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受理窗口运行机制。窗口受理需后台审批的业务,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本单位内部系统进行网上推送,严禁要求办事人到原单位内部办理审批,办事“两头跑”。确需办事人到现场审批的业务,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审批窗口。
3.一网通办原则。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数据对接,打通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
4.充分授权原则。进驻部门要对办事专区、综合窗口充分授权,以事项标准化、数据化为基础,建立权责明晰、责任到人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5.协同管理原则。压实进驻部门窗口建设主体责任,进驻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各专区负责人充分授权,在窗口全面代行管理职权,协助中心管理机构加强对窗口运行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二)进驻事项。各部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进驻并授权到位。
目前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共853项(其中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756项,公共服务事项97项)。除婚姻登记、公安出入境、退役军人事务局因涉及特殊群体、公民隐私和受场地限制的50个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暂不进驻外,其余80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进驻率94.14%,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三)进驻单位。共进驻部门43个。
1.部门单位(36个):
部门进驻(23个):公安局户籍大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治安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医保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税务局、人社局、住房公积金、市烟草专卖局、司法局、民政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
综合窗口进驻(13个):粮食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商务和口岸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侨办)、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残联、气象局。
2. 公共服务(7个):供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邮政公司、供热公司、刻章企业、信用社。
(四)进驻人员
1.各进驻单位必须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并熟悉电脑操作的优秀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2.进驻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调转,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所在单位的领导和授权,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3.进驻人员无特殊情况单位不得中途调换,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窗口人员的,须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并报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功能布局
新中心在福居嘉园9#楼一层、二层、三层办公,总面积约6200平方米,实用面积4700平方米。设9个服务专区和若干附属功能区。按照“集约化、模块化、智能化、便民化”要求,根据办事业务性质划分为公安交警专区、公共服务专区、综合一窗受理专区、银行专区、不动产登记专区、民生专区、部门综合业务专区、公积金专区、商事登记专区、项目审批专区等9个服务专区。计划设置服务窗口155个(受理窗口103个、审批窗口52个),具体设置如下:
(一)一楼布局:设置4个专区57个窗口(受理窗口36个,审批窗口21个)
A公安交警专区(窗口43个):设于一楼大厅南侧,进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户籍大队、公安局治安大队、邮政公司、交通运输局(运管站)、城管局。拟设公安局交警大队窗口10个、公安局户籍大队窗口4个、公安局治安大队1个、邮政窗口1个、城管局窗口2个、运管站窗口4个,后台审批窗口21个。
B公共服务专区(窗口6个):设于一楼大厅东北侧,进驻单位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供水公司、供热公司。拟设立电力公司1个窗口、燃气公司1个窗口、供水公司2个窗口、供热公司2个窗口。
C综合一窗受理专区(窗口4个):设于一楼大厅北侧。拟设立窗口4个。
D银行专区(窗口4个):设于一楼大厅西北侧,进驻单位农村信用社。拟设立窗口4个。
(二)二楼布局:设置4个专区82个窗口(受理窗口51个,审批窗口31个)
E不动产专区(窗口40个):设于二楼西侧,进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林业和草原局。拟设立受理窗口29个(含林业和草原局窗口1个),后台审批窗口11个。
F民生专区(窗口28个):设于二楼东侧,进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拟设立人社局窗口7个、医保局窗口3个、城东街道办事处窗口1个、城西街道办事处1个,后台审批窗口16个。
G部门综合业务专区(窗口10个):设于二楼东南侧,进驻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拟设教育局窗口1个、卫生健康局窗口1个、农业农村局窗口1个、生态环境局窗口1个、烟草专卖局窗口1个、机动窗口1个,后台审批窗口4个。
H公积金专区(窗口4个):设于二楼南侧,进住单位住房公积金、司法局公证处。拟设立住房公积金窗口3个、公证处窗口1个。
(三)三楼布局:设置2个专区16个窗口
I商事登记专区(窗口12个):设于三楼大厅南侧,进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刻章企业、政府采购中心。拟设立市场局食品窗口2个、个体登记窗口2个、企业登记窗口4个、税务窗口2个、刻章窗口1个、采购窗口1个。
J项目审批专区(窗口4个):设于三楼大厅北侧,进住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拟设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4个。
四、主要任务分工和实施步骤
政务服务中心的搬迁进驻运行,是政府职能的一次重新整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搬迁进驻的目标,倒排工期,做到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的做好进驻工作。
(一)确定进驻事项(11月25日至12月10日)。召开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协调会,下发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和进驻工作方案。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确定进驻大厅的部门和事项名称清单。(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进驻单位配合)
(二)优化审批流程(11月25日至12月12日)。各单位依据进驻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审批事项优化工作,做好流程再造,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确定并公布具体办事流程清单(应包含项目名称、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相关要素)。(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各进驻单位配合)
(三)确定进驻人员(11月25日至12月5日)。各进驻单位做好人员选派、授权等工作,确保搬迁后所有进驻人员全部到位。2021年1月起,所有进驻事项实现在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一门”办理。各进驻部门务必于12月5日前将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清单报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省政府要求,政务服务中心部分便民窗口实行每周六延时服务,各相关部门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延时服务质量,延时服务加班费参照相关政策执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进驻单位配合)
(四)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配置(11月25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入驻后所需办公设备(如电脑、扫描仪、证照打印机、指纹识别仪等)由原窗口单位迁入并配置,确需新增和更新的办公设备,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报市政府统一采购(企业窗口除外)。各部门的专业自助设备,由相关部门自行安排。窗口工作人员所需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如打印复印耗材、文具、纸张等),由政务服务中心根据窗口设置进行统一采购与配置(企业窗口除外)。(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进驻单位配合)
(五)完善软件系统(12月1日至12月15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要求,完成网络调试及专网接入工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外网的整体接入与调试工作;各进驻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办公专用网络接入政务服务大厅,部门专网迁移及日常使用费用,由各部门承担。务必在硬件搬迁前完成网络和相关审批系统调试,确保搬迁完成后所有业务正常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进驻单位分别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协调。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搬迁进驻、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进驻单位要“一把手”负总责,务必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步调一致,主动对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配合窗口进驻到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确保对窗口充分授权。
(二)突出“一件事”办理,优化流程再造。各进驻部门要以搬迁进驻为契机,充分落实好省政府部署的办好“一件事”改革,按照“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的要求,重新梳理再造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能实现网上办理的要全部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确保年底前完成15项“一件事”集成办理。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问责。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单位进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对进驻不力或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要通过对进驻窗口、人员、事项及办理情况的常态化督查,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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