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公共文明素质是指市民在公共领域中所体现的文明素养,是市民内在文明素质的直接外在表现。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的高低影响着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提升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因此,探索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的提高途径,对于提升城市的“软实力”,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一、全市公民公共文明素质的现状
人是城市的主体。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与城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对我市不同年龄段、不同受教育程度及不同职业群体的公共文明行为进行实证调查表明,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的总体状况比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急需解决:
1.公共秩序的现状。在我市,一些在公共场所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市民大声喧哗、高声谩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有的市民排队争抢拥挤、插队,乱闯红灯;有的市民满街停放私家车,随意调转车辆方向,影响道路畅通;有的市民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2.公共道德的现状。一些市民不讲公共道德,破坏公共卫生,扰民不安。有的市民在夜间长时间放鞭炮;有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灯光影响市民休息;有的市民随便往河道、街道抛撒垃圾;有的乱涂乱贴,在共场所抽烟、喧哗,破坏了城市的文明环境,城市脏、乱、差现状亟待改变。
3.公共设施的现状。一些市民缺乏公共文明素质,不爱护公共财物。有的破坏公共财物、损害集体利益;有的市民违规建房私售,房屋加层乱盖,影响城市规划建设;有的市民随意损毁损坏桥上栏杆、河堤护栏、花草树木、公园设施,随意踩踏绿地、摘折花木果实,对公共财物造成了损失。
4.社会治安的现状。一些市民法治意识淡薄,以致扰乱社会治安现象存在。一些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一些车辆违章行驶、乱停乱靠,影响城市交通秩序;有的市民对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有法不依、爱钻法律空子,诸如无照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文明素质的形成与发展,既与来自于社会、家庭等方面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有关,也与个人自身内在因素的影响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1.缺乏有效的文明教育及引导机制。当前,市民公共文明素质教育还存在即时性、运动式、说教式的情况,没有一个长期的宣传教育巩固机制和共享机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浅显、形式雷同、与市民生活脱节,形式多、口号多、声势大、行动少,贴近群众需求的不多,市民自觉参与的自觉性不够。在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渠道、力度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外来人口缺乏经常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途径。
2.缺乏建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长效机制。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群体参与的高影响力与低参与率之间不协调,导致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效果不理想,社会影响力不够。忽视了社区直接教育的宣传效应,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不能经常化、制度化、普及化,在活动项目、时间、内容和空间等方面还存在制约,活动形式内容老套、单一,也导致了群体参与积极性不高,活动地域狭小等。
3.缺乏全社会参与的利益驱动机制。在文明创建和市民公共文明素质提升的活动过程中,体制内的组织、成员参与过多,社会组织、市民参与度不够,组织者高涨的工作积极性与参与者的积极性不相对应,以致让活动流于形式。各类性质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一味简单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没有认识到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会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宣传效应,没有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内在利益驱动机制。
4.缺乏严管重罚的制度体系和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的养成既要靠教育和自律,更要靠制度的约束和惩戒,对乱丢垃圾、乱闯红灯、乱吐痰等不文明言行,仅仅靠教育劝导是不够的,必须严管重罚,建立完备的惩戒体系,让不文明行为曝光于众,既接受广大群众的批判,又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惩戒,真正让不文明言行者羞于不文明言行、惧于不文明言行,并为不文明言行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文明言行才能真正成为“主色调”,成为市民行为的习惯、内心的自觉。
三、提升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的几点建议
提高市民文明公共素质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细胞工程。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市民思想道德建设,使市民公共文明素质不断在创建中提高,在教育中培养,在实践中塑造,在管理中巩固和强化。
1.引导、养成市民良好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影响力、传播力,在新闻媒体上开辟“文明之窗 ”、“道德讲堂”,“法制课堂”、“好人榜”、“曝光台”等专栏,广泛宣传市民讲公共文明讲道德的典型事例,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鼓励民间参与监督、讨论,增强主人翁意识。要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的培养,强调安全和个人修养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经常组织志愿者、义工,上街开展义务宣传、义务监督活动,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义务劝阻,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2. 加强管理,优化公共文明素质提升的外部环境。要建立以政府机构为主导,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参与的城市管理网络。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能,避免交叉管理、多头管理和相互推诿。要严格城市管理执法,对市民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现象,进行严管重罚,使市民不文明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坚持综合治理,严格交通执法管理,大力对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乱闯红灯、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公交车违规临时上下客、三轮车随意调头等行为的整治,切实维护好城市交通秩序。聘请老年志愿者担任“交通监督员”,协助执勤交警纠正、劝诫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加大对城市脏乱差的治理。要加大对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处理中转站等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健全专业市场,使占道摊贩有市可归,各类车辆有场可进,居民有厕可上,垃圾能够中转,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3.注重实效,激发文明素质提升的内驱力。一是要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市民公共文明素质,要从各级党政机关抓起,切实发挥机关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榜样。二是要努力培育市民文明生活方式。要将培育居民文明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渗透到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与居民签订《社区居民文明公约》,探索建立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道德建设新机制,建设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礼让宽容、安定有序的文明社区。三是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引领作用。要以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抓手,组织并利用好志愿者和义工队伍,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从一些最基础,看似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恰恰是最重要的基本行为准则入手,从改不文明行为和陋习入手,大力实施“文明礼仪我先行”、“文明秩序我维护”、“文明生活我示范”的公共文明践行工程,不断提升市民的公共文明素质。
总之,提升市民公共文明素质,共创文明城市,既需要广大市民以良好的素质赢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最终胜利,更需要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实现自身文明素质的大幅提升,为我市当前和今后的发展积蓄强大的软实力和正能量。让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摒弃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建和谐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