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富锦市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富锦市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富锦市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工作,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规模经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的实施意见》(黑农厅函2021)13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决策部署,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对接为主线,以培育农业服务业战略性大产业为目标,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大力培育多元农业生产服务主体,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和集约化,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
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要继续扩大规模,推进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体的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托管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同时,全市重点打造3个全程托管示范镇,每个示范镇全程托管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全市每个镇都要打造5个以上全程托管示范村,每个村全程托管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地流转集中等举措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手段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生产服务市场需求,重点培育经营性服务主体,引导服务体系多元发展。
(二)坚持服务小农户。以服务小农户作为农业生产托管的主要对象,引领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三)坚持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全程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不改变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四)坚持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在鼓励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的同时,要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依据农作物品种、耕地状况、农户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创新完善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
(五)坚持资源共享。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大力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模式,鼓励中化集团、农投集团等涉农企业,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建立服务联合体、联盟、协会等组织,开展农资直供、区域性集中配送等经营模式,推进全链条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开始准备阶段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的实施意见》(黑农厅函2021)1342号文件内容,组织人员,认真调研,成立组织,起草相关文件。
(二)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富锦市202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总结表彰暨2022年工作动员会议,并通过专题培训、典型宣传、媒体推广等方式宣传小农户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好处。
(三)组织实施阶段
围绕玉米、大豆两种作物在耕、种、防、收作业环节开展全程托管服务。
一是确定托管服务组织名单。服务主体必须是纳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企业等组织。
二是明确服务规模和能力。每个托管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要在2000亩以上,服务对象聚焦服务小农户,每个托管服务组织托管200亩以下的小农户面积占比要达到60%以上,力争单个托管服务地块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鼓励托管服务主体购置新型农机,现代农机装备水平要达到70%以上,参加托管服务作业的农机要安装作业“数据盒”。
三是签订托管合同和管理模式。开展托管服务前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内容、时间、价格、质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托管服务合同面积要与土地流转合同和种植者补贴相一致,并由托管主体实行“五统一”的管理制度,既:统一农资采购,统一种植技术,统一调度机车,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检查验收。
四是实行三级验收制度。对服务组织完成托管服务环节后进行验收。一是村级验收。由服务组织、服务对象、村委负责人对服务地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在作业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二是镇级验收。由服务组织、村委负责人、镇级负责人共同抽查各服务组织的地块,每个服务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作业总户数的10%。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贴。三是市级验收。在村、镇两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服务组织所报材料进行验收,核对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以及农户对作业服务满意情况。同时聘用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作业项目和作业面积进行监测,确认服务面积。
五是拨付补贴资金。托管服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拨付补贴资金,优先支持全程托管服务组织,补贴标准按省级下达资金和全市托管服务面积测算补贴系数,根据服务合同,在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最终确定的服务作业面积及拟补助金额,在本市公共媒体和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
(四)总结归档阶段
托管服务全部完成后,对服务情况、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存档、实施效果等进行总结。各镇要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同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对各镇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有力推进,成立富锦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导小组,由农业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有财政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佳木斯银保监分局富锦监管组、建设银行富锦支行、人保财险富锦支公司、农业农村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落实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的托管服务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农机购置、深松整地、统防统治、休耕轮作、秸秆综合利用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优先向托管服务组织倾斜,协调金融、保险机构为农业生产托管提供惠农支持,优先向整村推进全程托管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倾斜。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现代经营方式的管理水平,打造一批具有一定服务水平的专业队伍。同时,市镇农机、农技、农经等部门将全程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四)强化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主体都要在市农经站指定的银行开设托管服务专户,托管农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及交款方式直接存到托管主体的专户上,所有的生产费用支出都要通过转账结算,并有镇级托管服务资金专管员的批准才能转账,做到专款专用。各主体不得直接收取农户的托管费用,更不得滞留个人手中,要统一存入银行,确保托管资金安全。
附件: 富政办发215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