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发[2021]12号)《佳木斯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政府对2021年10月13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业经2021年11月26日市政府八届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留60件,修改7件,废止26件。对本次清理修改的文件,文件的起草或实施部门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同时按规定备案。届时仍未修改完毕的,视为废止。对未列入保留、修改和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自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之日起一律失效。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