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富锦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补充条款》的解读
现将《<富锦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补充条款》制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办法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14号)及《黑龙江省高端肉牛产业 “百千工程”实施方案》(黑农厅发[2023]523号)文件精神,按照《佳木斯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要求,为实现我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富锦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落实情况,制定本补充条款。
二、起草依据
1、《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14号)
2、《黑龙江省高端肉牛产业 “百千工程”实施方案》(黑农厅发[2023]523号)
3、《佳木斯现代畜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佳政办发[2021]20号)
4、《佳木斯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2022]1号)(佳木斯市现代畜牧业发展专班)
5、《富锦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2023]1号)
三、起草过程
征求了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口岸局、市乡村振兴局、林业草原局、市金融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市经济开区、市城投公司各镇政府等25个单位及部门的意见,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修改和完善,最终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023年6月3日,经市政府第九届18次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市委副书记、市长郝旺同志签批同意,以富锦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富锦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补充条款》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外引繁殖母牛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对外引繁殖母牛圈舍建设和母牛引进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了补充。为了政策广泛覆盖性,将利用闲置厂房、房舍、圈舍等改(扩)建繁殖母牛圈舍及现有养牛(场)户自富锦市域外引进繁殖母牛5头以上(含5头),且成母牛存栏达到10头以上的纳入政策范围。
第二部分外引繁殖母牛支持政策的资金补助标准:对利用闲置厂房、房舍、圈舍等改(扩)建繁殖母牛圈舍的,资金补助标准进行了补充。外引繁殖母牛按每头母牛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相关文件: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锦市高端和牛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补充条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