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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富锦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的解读
现将《富锦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预案的意义
有效防范和应对我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制定过程
根据我市实际实际情况,充分征求了市级相关领导和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24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组织林业相关专家进行了审核,制定了《富锦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
四、主要内容
《预案》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11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共分为8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成立市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暨市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外来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包括下设7个工作组的具体职责;第三部分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全市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体系、监测、灾害分级、预警发布、加强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检疫管理等六项内容;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指挥协调、灾害处置、现场监控、社会动员、物资使用、扩大应急、信息共享和处理、应急结束等九项内容;第五部分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在指挥部办公室指导下,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受灾森林、草原,组织实施后期评估和改进清理等工作;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市指挥部建立、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相关单位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第七部分预案管理,包括培训和演练、预案更新、预案生效时间等三项内容;第八部分是对本《预案》涉及的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等术语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