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 贯彻落实绿水蓝天的宗旨。贯彻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佳木斯十三大会议精神、我市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指示,认真学习习近平讲话,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谋划思路,转变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族决策、依法决策。主要领导发挥指导与监督的作用,中层干部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将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做得井然有序,全体职工齐心合力、努力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并分析问题,查找差距,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湿地保护工作: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主要负责保护区的保护、科研、管理、建设等多项工作。我局设有3个管理站,2个管护站。实行一岗多责横向兼岗的岗位责任制。从而使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保护区跨越三个乡镇,34个村屯,加强保护区宣传力度,编制保护区宣传图册,发放宣传单,邀请附近居民观看湿地破坏前、破坏后与恢复后影像资料。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使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群众对保护区和湿地有深刻的认识,使“保护”成为居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提高保护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自东到西沿线84公里管辖区域,今年增加巡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护,累计巡护280个工作日,土地清查12个工作日,打地30公顷。通过强化管护措施,禁止非法狩猎、采砂、砍伐、放牧、开荒,保护湿地生态安全。
2、湿地宣传工作:沿江湿地管理局加强法制集中宣传。一是以 “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动植物日”等大型宣传为契机,在市区、社区、保护区周边镇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湿地中国网、微信、短信等,广泛宣传我局在湿地保护管理,取得的新成就和成功经验。三是利用农闲季节,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保护区周边镇村,举办保护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等系列专题讲座活动。提高全民思想意识通过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保护了野生鸟类的安全,严厉打击了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利用鸟类的非法行为。向市民发宣传手册100余本,宣传单5000张,解答群众咨询35人次。黑龙江富锦电视台、富锦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提高了全民保护鸟类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为我市建设绿色生态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3、退耕还湿工作:由于修筑国堤在我保护区内取土,破坏了湿地植被,我局动用多台大型机械进行平整修复,利用废弃耕地植树造林还草还湿,逐步恢复湿地面貌。常态化地实施退耕还湿、退耕还林、湿地植被恢复、湿地水系清淤工作。有的地方地势低洼,退耕之后土地自然养生,形成植被。有的地方地势比较高,种植树木以固土防止沙化。
4、执法工作: 保护区自东到西沿线200多公里管辖区域,由于自然保护区地域狭长,面积比较大,为了便于管理,我局今年增加巡护人员并设立行政牌8个,将保护区分成五个区,成立五个管护站,每个管护站设一名站长,有二至四名巡护员,每天到保护区内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局长与书记经常到保护区内巡查指导工作。加强日常巡护,强化管护措施,按照《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在湿地保护区内严禁非法狩猎、采砂、砍伐、放牧、开荒等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今年春季,及时制止多起拱地头事件,将不法分子开荒思想消灭在萌芽之中。
5、湿地资源保护恢复费收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做好管辖区域内的湿地保护恢复费的收缴工作。
6、申报大豆差价补贴及良种补贴:按照农委要求,核实农民户数及其所有地数,如实上报农民种植补贴数据,并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我局按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农民补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和标准进行申报补贴。由于我们的补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我们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并且不能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我局工作人员经常加班,甚至节假日不休息,逐一核对身份证号、补贴面积及农户填报的种植计划、金额信息,制成良种补贴清册上报到市统计局。使我局的补贴工作做到了准确无误,确保资金发放到位,监督到位,做到准确无误的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7、党建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与机关工委要求,认真抓好党建各项工作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传达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2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19课时,学习内容包括:、《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李克强讲话》、《黑龙江省十二大》、《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报告》、《佳木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佳木斯市委书记徐建国在富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传递提纲》、《聚焦振兴发展 率先实现小康 为实现建三江平原区域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富锦市七次党代会》、、《“7·26”重要讲话》、《榜样》、《黄大年记录心得》、《黑龙江省湿地条例》、《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湿地保护条例》、《准则》、《条例》等学习。每人写学习心得4篇,每人学习笔记达30000字。书记讲党课10课时。组织党员进行党章党规考试1次,解读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1次,开展党员研讨会6次。认真开展了“喜迎十九大,红心永向党”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喜迎十九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认真开展“党员纪律日”活动,七一之际,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每月12日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在点亮微心愿工作中,我支部为残疾人送去了伍佰元的教育补助金。在“百部联百村”工作中,组织党员干部帮助长安镇东日新村打扫街道,清理壕沟,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村民的欢迎和赞誉。按期足额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由单位一把手亲自督导日常工作,切实提高了干部素质形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领导干部都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正确行使职权,没有发生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显现。增强了党群团结,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更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全局形成上下一致、清正廉洁的良好工作思想氛围。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对湿地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在湿地保护区内对河流的破坏度、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根据各类破坏、污染源排放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整治措施。对破坏、污染河流湿地的行为进行整治,以防再次破坏、污染事情的发生;对已造成污染的区域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快湿地的修复;对乱开发占用的湿地要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对河流两岸要大力营造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尽量减少人为的对湿地的破坏。
2、细查粮食补贴,全额收缴承包费,土地合同细化。对无合同的农户收回土地承包权,退耕还湿。细查合同外的土地,严禁擅自开荒。
3、安全执法,严厉打击以下行为并建立建全处罚措施。擅自围垦、圈占、填埋河流湿地;禁止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繁衍场所;禁止非法捕猎、采集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鸟卵;禁止非法抽采排放湿地蓄水或者截断湿地水系;禁止倾倒固体废弃物、投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污水。
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湿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神圣的事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为我市成为生态文明城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