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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宏胜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决算表
发布时间:2016-10-14 11:08:00
浏览次数:471

2015年度宏胜镇部门决算编制分析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库[2015]2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局的各项具体要求,现将我镇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如下:

一、机构情况

我镇共5个机构,其中:1、政府办;2、党委办;3、计划生育指导中心;4、农业综合服务中

5、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二、财政供养人口

财政供养人口87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退休34人。

1、一般公共服务在职9人,占总人口的10.3%,占在职人口的16.9%;包括:(1)政府办公室在职12人,占一般公共服务在职的22.6%;(2)党委办公室在职的8人,占一般公共服务在职的15%。

2、医疗卫生在职3人,占总人口的3%,占在职人口的5%。

3、行政事业离退休34人,占总人口的29%,包括:(1)行政退休14人,占行政事业离退休的41%;(2)事业退休20人,占行政事业离退休的59%。

4、农林水事务在职24人,占总人口的27.5%,占在职人口的45%。包括:(1)农业综合服务中在职16人,占农林水事务在职的66.6%;(2)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在职4人,占农林水事务在职的16.6%

三、本年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12,035,571.9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2,035,571.90元。

四、本年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12,035,571.90元,其中:1、基本支出10,063,864.90元。占总支出的83.6%。包括:(1)人员经费支出9,238,785.32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4,079.58元,占基本支出的8.1%;2、项目支出——基本建设资金支出1971,707.00元,占总支出的16.3%。占项目支出的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207.10元,占总支出的17.6%。包括:(1)政府办公室支出1,855,887.1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的15.4%;(2)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的0.1%;(3)党委办公室支出242,32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的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5,045.40元,占总支出的25.7%。包括:(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80,254.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的21.9%;(2)抚恤支出738,709.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3)农村五保供养支出565,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18.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575.10元,占总支出的2.4%,包括:(1)医疗保障支出64,792.1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21.9%;(2)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29,783.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78%。

4、城乡社区支出746,044.00元,占总支出的61.9%,包括:(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69,104.00元,占城乡社区支出的62.8%;(2)城乡社区环卫支出276,940.00元,占城乡社区支出的37.2%。

5、农林水事务支出5,103,432.00元,占总支出的42.4%。包括:(1)农业支出1,692,712.00元,占农林水事务的33.16%;(2)林业支出88,320.00元,占农林水事务的1.7%;(3)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322,400.00元,占农林水事务的65.1%;。

 6、交通运输支出421,707.00元,占总支出的3.5%。包括:公路养护支出421,707.00元,占交通运输支出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246,561.30元,占总支出的2%,住房保障支出的100%。

8、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971,707.00元,占总支出的16.3%,占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的100%。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120,324.60元,占总支出的17.6%。其中:(1)基本工资1058635.20元,占工资福利的50%;(2)津贴补贴705756.80元,占工资福利的33.28%;(3)奖金291140.50元,(是在职职工年末开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占工资福利的13.7%;。

 2、商品和服务支出824079.58元,占总支出的21.3%。其中:(1)办公费99856.38元,(其中:村级办公费支出520,700元),占商品和服务的28.9%;(2)印刷费9,710元,占商品和服务的0.4%;(3)电费18000元,占商品和服务的1.5%;(4)邮电费15000元,占商品和服务的0.8%;(5)取暖费324300元,占商品和服务的8.9%;(6)差旅费91529.20元,占商品和服务的3.2%;(7)维修(护)费718,350.50元,(其中:政府维修办公室、换暧气、铺院子;林业修建树床、交通道路养护支出)。占商品和服务的30.0%;(8)劳务费116114.00元,(是政府自用人员的工资、推雪费用)。占商品和服务的15.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280.00元,是政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一年运行维护费用)。占商品和服务的6.0%;(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政府接访费用),占商品和服务的4.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19460.72元,占总支出的52.9%。其中:(1)退休费1,832,646.50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30.6%;(2)抚恤金支出142,410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2.3%;(3)生活补助支出355,8374元,(伤残、在乡复员、带病还乡退伍、义务兵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费、三属、遗属、村三职干部工资补助及离任老干部补助资金)。占对个人和家庭的59.6%.(4)医疗费支出47,963.88元,(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上缴的),占对个人和家庭的0.8%;(5)奖励金170,210元,是独生子女补助费。占对个人和家庭的2.8%;(6)住房公积金232,716.31元,是单位承担上缴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占对个人和家庭的3.9%。

4、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50,000元,占总支出的6.6%,包括:水田标准化、水抹埂及田间路,元,占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00%。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19280元,都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年初预算数为119280元。与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110270元相比,基本相同。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15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15年末,单位共有车辆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台是哈弗价值145943元;另一台是速腾价值174780元,消防车1台价值96,000元,其他车辆2台,一台是面包车,2013年民政局下拨车辆,另一台是客货车,2013年农委下拨车辆。5台车运行费用119280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5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213,435元,都是市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的政府取暧用煤。

 

综上所述,1、本年收入合计12035571.9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302,591.74元( 政府性基金0元);事业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2、本年支出合计11,302,591.74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上年结转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附件:宏胜镇人民政府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宏胜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