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富锦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部署,严格履行法治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统相结合,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一责任人把履行法治建设不仅作为统计局一年重点工作,在年初统计工作会议上作为着重汇报,而且也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2022年,我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主要负责人没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建设效能。
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重要决策部署、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计划、“第一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今年利用职工例会学习7次,专题学习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三)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扩大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一是推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上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共计80余人参加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二是通过组织专题统计法治讲座、学习统计违法案例选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纪律、统计法律等方面的宣传,今年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3次,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统计法治培训2次,利用各类会议学习统计法规文件10次。三是以统计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统计法治教育有效融入核心业务、人员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等过程;通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等方式,加强部门、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培训统计人员约350多人次。四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特殊日子,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方法制度、数据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知晓度和敬畏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四)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制定了《富锦市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开展了数据寻租、权力干预、执法不严、入退库等自查工作。通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切实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市直部门及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政府统计公信力。
(五)开展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对13家“四上”企业和2个投资项目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严格遵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向企业送达了《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和内容,认真按照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做得好的企业当场给予肯定,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通过进行认真检查,真正起到利用统计执法检查促进统计工作的作用。二是对6个固投项目、26家企业、4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三是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通过查阅台账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委、政府以及经济责任部门3年来500余份文件进行清查,均未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机会少,统计执法和普法人员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统计执法人员不够,执法检查开展有一定难度。普法宣传不够创新,还是采取单一的口头宣传讲解,受众少,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为载体,如小视频等方式扩大宣传力度。二是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不利于统计工作的发展。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哪个岗位需要人,就可以随意地把统计岗位的统计人员调出,严重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统计人员工作的不稳定、统计队伍的不稳定和统计队伍素质下降。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做好法治学习和普法工作。根据全市普法工作安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结合统计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全市相关部门领导、统计工作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法治意识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组织实施统计数据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执法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形式执法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鼓励统计业务骨干参加统计执法人员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促使法治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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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