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富锦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富锦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本地生动实践,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佳木斯市委和富锦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细悟,扎牢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自行开展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行政学院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法治培训、法治讲座制度,市级领导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宣讲范围覆盖11个乡镇、2个街道和各市直单位,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履职。
二是深化研究部署。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富锦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下一步安排部署。向佳木斯市政府、中共富锦市委员会、富锦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富锦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将报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开。
三是严明学法述法。深入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PPT、专题汇报、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3次,市直各部门集中学法百余次,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论积累。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固化述法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依法治市办配合制定科级干部考核方案,添加述法任务,明确述法清单,266名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领导干部通过书面述法形式进行年度总结。
(二)严守程序,约束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运行
一是规范文件制发。协调上级立法调研16次,全部据实反馈意见建议,有序加强法规施行的科学性、实效性。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核、征求意见、集体谈论决议、对外公布等程序,及时向富锦市人大常委会、佳木斯市司法局进行报备,并通过黑龙江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平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由政府办牵头各起草单位严格对照上位法规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同步在政府网站中撤销、公示;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3件。
二是规范重大决策。制发文件通知,规范工作程序,由司法局开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的清单征集,制定目录清单后报政府办完成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及后续调整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司法局对各单位上报的2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均不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未制定目录清单。
三是规范执法公正。全面梳理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执法条件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执法监督,对外公布举报渠道,对内开展谈心谈话和案卷自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执法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长效整治工作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提升执法效能。畅通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开通线索受理举报专用邮箱,共收到投诉举报信息0条,移送市纪委监委、检察院等纪检监察机关线索0条。依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专职1人、兼职2人、辅助人员1人的办案队伍。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经初审,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共20件并全部立案,目前已审结18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改革,组织各单位开展年度自查,行政执法结果全部予以结果公示。执行市场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四张清单”,梳理事项2359项,集中公示,保证全省同一事项统一执法,年初至今,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品2000余份。
(三)笃行实干,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服务质效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化,梳理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前共涉及29家单位,事项共计1281项,并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等内容,除涉密和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实现“应进必进”。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便利化,对标对表先进地区,优化政务服务指标提升,现我市政务服务事项1287项、跨省通办事项88项,全程网办率100%、即办率100%、时限压缩率94%、零跑动占比100%。搭建“亲情便民通道”,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首批选取可预约服务办理事项136项,上门服务事项18项,办事群众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提前商定时间、地点办理业务,真正把服务送到百姓门口。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点面结合打造“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及综合服务等窗口,明示张挂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结合枫桥式标准,开展1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升级改造。在全市村屯、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67个,使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优化监管服务。开展招商引资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监督平台在库项目,未发现承诺政策未兑现事项。统筹制定富锦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所有抽查任务应用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共梳理我市监管事项863项,可拆分行政检查权力855项,目前,监管事项认领率100%、行政检查清单维护率100%、行政检查行为录入及时率100%。召开富锦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重大政策会审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回应及举报机制,利用条幅及大屏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宣传,同时开展业务培训学习。
(四)多点开花,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治理效能
一是开展全民普法。深化阵地建设,投入地方资金100万元为新建设的3座健身公园和广场赋予法治文化元素,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宣传阵地。目前法治公园、广场全部完成验收,并正式启用,已经成为了我市群众身边的学法媒介、普法平台。丰富活动形式,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月”、“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29场次,发放法律书籍等读物5万余本册。各市直机关、各镇也在分管领域开展行业法规、黑土地保护、环境治理等专项法律法规宣讲活动,通过新媒体客户端对外集中发布普法信息3000余条,形成了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筛选人员840人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实壮大基层普法社会力量,依照日常工作和生活实际,选择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等实用法规作为培训重点,举办城乡“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11次,有效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公安局依法办理涉黄刑事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涉黄治安案件16起,行政处罚36人;涉赌刑事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涉赌治安案件31起,行政处罚151人;破获盗窃案件36起,抢劫类1起;食药环办理6起刑事案件,1起非法采矿案,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制发富锦市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与各镇、各行业管理部门、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燃气安全、房屋安全、水陆交通、九小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出动检查人员近2万人次,累计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住宅近10万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突出重点,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一站式非诉解纷中心发挥实效。开展常态化排查和重点排查,对涉农、涉企、涉医等领域和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实行每周一次的常规排查和敏感时间节点的重点排查,全面摸排,重点掌握。建立防控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法治宣传、问题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扩大,消除不稳定因素。年初至今,各级调解组织排查625次,调解矛盾纠纷1816件,成功化解1803件,调解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部门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统筹协调不到位,有关参加单位与牵头单位对接沟通的不及时,影响了整体效果。三是业务素质不过硬,专业法治人才紧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点亮法治政府建设“照明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镇两级政府及各附属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带头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治省、治市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富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是专题研究部署,牵住法治政府建设“牛鼻子”。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由政府网站对外进行公示。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全市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推动、按期完成。
三是规范重大决策,握好法治政府建设“方向盘”。执行《富锦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科学民主决策过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政府研究、施行重大事项均充分采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三重一大”决策均通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
四是依法履行职能,抓住法治政府建设“小切口”。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向基层延伸,将二龙山镇作为重点镇成立行政审批办,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将乡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范围。简化办事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2个综合窗口,实现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开展政务承诺,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双随机”抽查,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应用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管理机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构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同级机构对接沟通,在成果交流、信息报送等方面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执法培训。通过采取线上学习、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证据收集、法规运用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性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