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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富市监发〔2023〕70号
关于2023年度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富锦市场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进行了调整。
(二)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接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输出、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台公平公正。实行压时限承诺办,到期证延续办,急需求我帮办,优服务免费办,轻违规审慎办等举措,保各类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将企业登记的承办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0.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登记和食品证登记即来即办。2023年1月1日-12月26日办理企业设立登记766户、变更登记795户、注销登记46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46户、变更(备案)登记43户、注销登记77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4305户、变更登记 2390户、注销登记3370户,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519户、变更143户,注销459户、延续45户,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新办1127户、注销731户,变更110户、延续20户。
2.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面对全市各行各业经营业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为更好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市场局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通过培训、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公众号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多次组织我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规规章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画出红线,守住底线,全员都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力。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无论是开办企业的行政许可,还是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市场局都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凡是政策允许的,都能在法定承诺时限内办结,坚决不多加任何门槛,尽量让企业能够尽快开展经营活动。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一是严格按照《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锦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发【2020】6号)要求开展工作,各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积极响应、统筹安排。2023年全市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7项,检查市场主体19户;本局制定内部抽查计划33项,检查市场主体330户;目前任务均已完成检查并录入检查结果。二是将全局取得执法资格的145名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
4.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为了维护本市经济秩序,市场局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一是食品安全方面。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学生餐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业户650余家次,发现问题134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警告)14份,立案5起,结案5起;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共检查餐饮经营者757家次,发现问题9个,已整改完毕。开展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5篇次,发放反餐饮浪费宣传海报200余份,发放“合理点餐,拒绝浪费”食品浪费宣传标识400余份;开展粮食加工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生产环节小麦粉、大米、挂面、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 谷物粉类制成品等粮食加工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开展检查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32家次,已全部录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常监督检查系统。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按照佳市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目前已完成抽检914批次,合格880批次,不合格29批次,其余正在检测中。二是药械化安全方面。2023年共抽检110批次,其中,西药69、抗生素14、中成药17、中药饮片10。被抽检批次药品全部合格。三是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安全大检查,我市11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已全部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自检自查报告,共查出隐患问题32项,全部整改完毕。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共派出检查组665个,排查餐饮业户1699家次,排查餐隐患问题214项;派出督导组4个,督导隐患问题25项,全部整改完毕。四是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组织制定了我局《2023年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方案》,以化肥作为检查重点,配合省局对流通领域单质肥进行了7个批次的抽查,对辖区内2家掺混肥生产企业进行了4个批次的监督检查,对农用地膜进行了1个批次的监督抽查。我局收到关于假冒伪劣“美盛晶体钾”化肥线索协作函,依据桦川县公安局所发线索对已流向本地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美盛晶体钾”化肥的市场主体和以及农民逐步展开调查,查处扣押406袋化肥,现已移交桦川县公安局。年初以来,我市辖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23年我局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农资、价格、广告、产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等领域立案查处力度,普通程序案件立案143起,已结案126起,查办简易案件160起,应收缴罚没款798万余元,已收缴罚没款291万余元。
5.认真梳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积极与上级局沟通,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我局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内容包括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严格实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对因法律法规修订、废止导致权力项目清单出现变化的项目及时调整。目前“四张清单”已通过本局公众号对外公示。
6.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由于富锦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副召集人调整,我局作为富锦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积极与市政府沟通请示,筹备会议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本年度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二是深入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及反垄断法的相关宣传指导工作。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深入粮食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下属成员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宣传工作,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现象的发生。三是按照佳木斯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对2023年12月12日之前出台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一次清理排查,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文件27件、废止5件。四是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利用3.15,国家宪法日等普法节点,走进社区,商场、等场所加大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反垄断法》等法律力度,现场发放宣传单600余份,悬挂条幅10余条。五是进行关于《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的业务培训。让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更好的保障我市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7.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按照《佳木斯市关于做好政务服务指标提升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全面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和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抓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部署,细化本单位创城责任分工,对监管事项目录和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认领系统更新事项,同步完善相关数据,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一名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之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大大避免了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法律顾问在我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面依法履职能力
1.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工作。2023年12月底,我局持有执法证人员145人,其中男性执法人员89人、女性执法人员56人。男性平均年龄46.2岁,女性平均年龄40.7岁。随着人员退休、工作调转等原因,我局及时与司法局沟通,将已退休、工作调转的执法人员及时通过执法监管平台修改相应权限,确保执法证有序合法使用。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细节,促进依法行政。一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对全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信用龙江、政府网站公示。二是我局制定了本局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集中购置了执法记录仪76台、录音笔14个、摄像机1个。确保全局所有执法部门能够每个部门最少配备两台执法记录仪,并要求执法人员在实施强制措施、送达、询问等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我局所有的普通程序案件都必须经法制审核才能做出执法决定,2023年至今法制机构审核行政执法126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135条,法制审核意见的采纳率达100%以上。
3.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20年9月至22年4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我局被市局抽查行政处罚案卷5本,经各县市交叉互评,我局被抽取的行政处罚案卷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完成案件目录上传工作,评查范围内案卷均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系统。
4.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业务大讲堂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各业务股室业务能力强,执法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价格、行政审批、特种设备、广告、食品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12期,参加培训人员360余人次。二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业务测试,目前已开展四季度业务测试,参加考试人员272人。三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线上法律明白人普法活动,培训人员30余人。
(四)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和谐环境
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本局202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计量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国际爱肤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条幅16条,宣传板10块,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2300余份。
(五)及时处理投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于市场监管来说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监督方式。2023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消费维权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活动。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投诉、举报678起,维权电话24小时畅通,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8.89万元。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监管力量相对滞后。现有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满足不了当下的市场监管执法需求,与上级部门对接业务工作被动,相关工作推进缓慢。二是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对法律原则、立法宗旨理解的不够到位,导致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偏差。三是监管装备尚显不足。特别对网络经营的大数据分析、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测和取证固证等装备和能力不足,基层人员采用高科技监管的手段低下。基层检测机构还存在检测装备日益改进而技术力量和人才引进相对滞后的矛盾,发现问题产品的能力仍显不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实则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进一步加快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并将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年度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二要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规范的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修订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二是进一步完善、修订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前置审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承接、落实工作。
三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法定程序制定,并清理规范性文件。
四要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举办法治讲座和学法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五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抓好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的落实,清理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