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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3年度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富锦市政府:
2023年,富锦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法治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执法为抓手,秉承“用心谋事、见事管事、干净干事、干事成事”的工作理念,立足本职,科学谋划,勇于创新,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根据要求,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了法治建设工作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机构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策法规日常工作。同时,在局属各二级单位、股室配合法治工作,为我局法治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机构人员。组建了政策法规股,调整了人员,明确了政策法规股工作职能,保障了我局法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抓好谋篇布局。为深入推进法治住建建设,努力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富锦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从加强法治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并逐项推进,狠抓落实。
(二)措施到位,氛围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领导干部学法到位。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学习和运用,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由局领导带头,在法制培训会议上开展学法交流,2023年单位领导班子开展会前学法,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0次以上:
2、执法人员学法到位。严格落实干部学法机制,开展执法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相关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法律适用行为、规范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电请执行行为、规范法制审核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等方面问题,全体执法人员及全部干部职工近4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考试,突出学习实效。
3、机制完善,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加强。一是从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不具备执法条件的单人员一律不予申办执法证,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资格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换发或新办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是从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要求,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决定、处罚等具体程序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股室、站必须按程序规范执行,做好痕迹记录。实行行政执法“三级"审核机制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执法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政策法规股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坚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对象等,制定和完善了现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等工作;三是从严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切实加强执法察卷管理,将行政执法案卷审查管理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在立案、决定、处罚等程序中即时对行政处罚案卷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发现的笔录制作不规范、证据不全等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极大了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定期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各股室反馈意见,并督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4、决策科学,重点突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区分,将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不断完善审查制度,遵循合法合理、权责一致、诚实信用、高效快捷和协调配合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严格推行权责清单制。按照合法、合理、准确、必要的原则和“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在富锦市政务大厅设办事窗口,做好接件和初审,通过公文系统进行网上审批。所有权责清单事项均在富锦市政务网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提出“不交章子,就交帽子”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律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同时,不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做到申请材料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尽可能简化,办理期限尽可能压缩。对凡不需要现场踏勘、现场核验等外勤服务事项,将其变更为“即办件”,提高“即办件”的办结率;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坚持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列席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大执行决定前,均事先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五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认真做好被复议案件答复工作。在案件答复过程中,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主动与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分管领带、局法律顾问联系商讨,寻求最有利于我局的答复方式,确保案件“胜诉”,并总结经验教训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不断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投诉;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富锦市政务网、党建网平台,围绕市住建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全面及时展示法治建设的成果和在依法决策、公正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显著成效。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业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对法治工作不够重视。四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五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科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率先垂范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汇报等内容,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将以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着力将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先进单位。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按照文件部署,充分利用“ 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学习强国APP学法用法、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中的作用,保障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全市住建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逐步推行听证等方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应用,不断改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参与,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要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历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或者超越部门职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对有效期届满或者其他需要宣布失效情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宣布失效,对应当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在修改或评估后重新公布。要将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与信息公开等工作的衔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五是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要继续健全随机抽查的实施细则,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要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录入联合惩戒信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失信者 “ 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
六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工作资源,建立起适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从严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应公开事项实现督查全覆盖,确保政务公开督查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突出抓好重点事项公开,对群众最迫切关注的物业服务管理、房屋质量等事项,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