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3年度富锦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富公呈〔2023〕85号 签发人:张爱军
市政府:
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打造新时代富锦市公安执法规范化,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为全市公安工作的一个着力点,通过完善机制,活化载体,互促互动,成果转化,切实增强了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本领,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1.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和轮训。
以队伍管理和教育为基础,全面提升法制队伍整体战斗力。结合“法治公安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狠抓队伍管理和教育,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全年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活动20余次。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提升、增加全局民警执法能力和法律知识储备。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业务培训80余场次,参加培训的民警、辅警1000余人次。组织执法办案单位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提升民警执法素养和能力。
2.全面推进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网上巡查、查阅台账、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促提醒、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3.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依托网上公安局、掌上公安局、交管“12123”APP、“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平台,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模式,启用“电子支付缴费”,实现小客车转籍网上转递,我市“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人数已达2万,“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
4.推行“证照分离”全市覆盖。
针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三个行政许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由行政审批转为行政管理,破解了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5.开展政务服务优老服务,合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结合的服务方式,针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出老年人“我帮办”、“我帮付”、“我帮登记”的“三帮“服务,通过完善的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更直接、周全、贴心的便利化服务。
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开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及时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报告”制度,与各基层单位签定责任状,落实专人持续跟踪督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录入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启动约谈追责机制。
7.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信用黑龙江”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做到行政执法透明高效。
8.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加强信息通报和监督惩戒,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司法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执业或者受聘于律所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数据库。
要求全体民警学习防止干预司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使全体民警明确公安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得因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干预妨碍公正执法,要求全体民警恪守法律、公正执法、不徇私情。
9.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交付执行的法律监督,推进刑罚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准确把握不同时期办理“减假暂”案件的法律、政策和制度,明确排查整治的依据和标准,逐一登记造册。二是第一时间通过监管信息系统排查梳理名单并安排警力到属地公安机关档案室查询排查减假暂案件数据,同时主动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地排查。三是对属于九类重点案件逐案进行核查,形成一案一档、一人一档,有关自查人员、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存档备查。针对基础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除全面开展查阅档案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之外,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
10.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监察法》出台后新修订的案件管辖分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技术资源、凝聚打击合力,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11.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
一是组织召开专项培训会,向广大民警讲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解读《黑龙江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使广大民警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要求,为下一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在执法办案场所张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板,使犯罪嫌疑人广泛知晓、深入了解该项制度,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认罪认罚。三是与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联系,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部分共识。
12.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的基础上,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刑事政策。
1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普法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单位普法内容和任务,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实处。结合“喜迎二十大”普法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制宣传进校园等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线下张贴宣传海报、线上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文章和视频,打造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模式,多措并举开展普法活动。
14.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形成多调联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创新建立“网格+警格”基层治理模式,在“网格化”警员的组织下,挑选社区委员、退休党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群体建立社区纠纷协调小组,配合网格员,社区主任、派出所调解室、司法联调的层级纠纷调处机制,将矛盾纠纷处置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消解在源头萌芽,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的目标。
15.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全市公安民警常态化工作,做到民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
二是执法方式需进一步提高。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畅通。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是梳理法治理念,鉴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伍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三是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富锦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6日
富锦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