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根据富锦市委市政府“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要求,在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汇同政法委、司法局、妇联在大商新玛特商场开展了宣传活动。
我局采取了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手册等方式发放给前来购物的消费者,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让消费者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尊重《宪法》,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我局依托《宪法》宣传日,向消费者发放商标广告、打击传销、变相传销、食品药品安全等专业宣传单、宣传册,用深入浅出的形式引导消费者,学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局向商场业户发放《宪法》宣传册、宣传单,引导、鼓励经营者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尊重宪法 执行宪法 宣传宪法 维护宪法,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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