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11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庆娟带领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我市《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副市长万永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前,检查组学习了《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随后,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乐居嘉园、金茂府三期、民主花园等地,实地查看了物业服务管理、小区环境状况等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万永发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与检查组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庆娟对全市《条例》实施情况以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升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注重人性化管理。涉及业主生产生活的水、电、燃气、环境卫生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进行亲情化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用细心周到的服务赢得业主的理解。加强员工对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规定的学习,通过培训、定期检查、绩效考核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企业自身员工的素质,促进服务质量相应提高。要加强《条例》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通过宣传单、小区微信群等方式,让每个小区居民对《条例》内容都能充分了解,让居民清楚知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居民的对物业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共同维护居住小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完善联络机制,加大联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对于居民比较关切的私搭乱建、堆积杂物、无序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等涉及安全的违规行为,物业、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以解决,消除居民安全隐患,给广大居民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整洁的居住环境。
监审:宫相炜
审核:董向婷
编辑:赵纳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