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禁渔期专项检查活动
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保护鱼类繁殖,松花江富锦段及其所属支流、湖泊、水泡等水域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进入为期77天的禁渔(捕)期。5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禁渔期专项检查活动,确保禁渔期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广大渔民知法守法意识。
活动中,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市学府路露天市场、富福路露天市场、部分鱼行商店和渔具商店,与卖鱼摊主和渔具经营业户开展面对面交流,张贴禁渔通告。执法人员还向商家讲解了相关禁渔政策,增殖渔业资源,做到入户宣传、不留死角。
当天,农业渔政部门对管辖水域开展检查,检查中,要求捕鱼船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停靠、休整。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渔船渔具撤出作业场所,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队长高春涛表示:“在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所有作业方式,严厉打击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等作业行为,禁渔期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专人看管,不能集中管理的,要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如有发现举报电话:0454--6153110、150464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