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农村客运运营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30 15:28:02
  • 来源:富锦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黑交规〔2022〕21号)文件要求,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每车每年按照1.0548万元进行运营补贴(以当年发放油价补贴的客运车辆作为依据,仅限2021-2025年)。2021、2022年度按照全额发放;2023年度按照实际运营天数方法(100天以内的按照资金四分之一2637元发放、100-199天的按照资金四分之二5274元发放、200-299天的按照资金四分之三7911元发放、300天及以上的按全额1.0548万元发放)。

客运经营者在申报领取富锦市 2021-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过程中要诚实守信,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材料原件、复印件均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本人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且无严重失信行为。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单位本人申报资格,已获补助的资金全额退回,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农村客运运营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2.2022年农村客运运营补贴

          3.2023年农村客运运营补贴 



富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 6 月 30日



监审:唱雪岩

审核:王作为

编辑:董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