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富锦市“无感续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开展“无感续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佳营商联发〔2024〕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复制推广“无感续证改革创新成果,推行“一次全告知、承诺即续证”。现将《富锦市“无感续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富锦市“无感续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富锦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11月29日
监审:于萏蕖
审核:鲁延龙
编辑: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