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富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公示
为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按照2024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有关要求,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黑疾控监督〔2024〕13号),文件要求富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公共场所1家、生活饮用水2家、放射诊疗4家、血液安全1家、传染病防治5家、医疗卫生2家,学校卫生2家,妇幼健康2家、职业卫生1家,共计20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工作。
一、公共场所
(一)抽检内容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二)检测内容
1.游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d)、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二、学校卫生
(一)检查内容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二)检测内容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三、 放射诊疗
(一)检查内容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
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
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
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
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
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
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
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
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
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四、医疗卫生
(一)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
6.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
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
8.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
五、传染病防治
(一)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5.医疗废物处置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六、血液安全
(一)检查内容
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献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血液);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未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3.血液检测:血液(血浆)检测项目齐全;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血浆),按有关规定处理;按规定制备全血及成分血。
4.包装储存运输:包装、储存、运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无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情况。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出入库,临床输血)管理情况。
七、生活饮用水
(一)检查项目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经消毒情况;
6.开展水质自检情况(d);
7.排查水质指标达标情况(e)。
(二)检测项目
1.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八、妇幼健康
(一)检查内容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是否进行登记查验;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广告。
3.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人工终止妊娠登记查验制度;是否建立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实施情况。
4.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基本标准;是否遵守临床、实验室等操作规范;是否存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参与实施代孕、伪造或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滥用性别鉴定技术等行为;是否存在无相应技术资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5.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情况。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九、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一)检查内容
1.职业病诊断机构是否在备案的范围内开展工作;2.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截止5月31日,富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随机”任务均已完成,其中17家合格,3家不合格,并已下达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共计3000元,3家被处罚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富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