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告知书(七)
九、落实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富锦市水务局负责对全市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包括: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核查。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要求,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生产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等,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生产建设单位是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对其技术成果、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对生产建设中发生的水土保持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实行信用监管。对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情形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者“失信黑名单”,并在水利行业、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际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让违规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咨询电话:0454-2323743)
富锦市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空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