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大风天防火安全工作的公告
近日,我市持续出现大风天气,风干物燥,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为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连营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大风天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各乡镇政府根据城镇火险趋势预报,及时发布禁火命令,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加强火灾防范,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乡镇政府“以风为令”,组织网格员、扑火队员等力量开展巡查检查,组织灭火及疏散演练,实行群防群治。
3、加强城镇可燃易燃建筑密集区等重点地区、部位管理,确定专人死看死守;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管理,木材、粮食加工储存场所,以及加油站、天然气站等易燃易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设置明显禁火标志,对出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控明火源;制定火灾扑救预案,加强防火巡查,从源头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4、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程工地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和重点部位看护,有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5、凡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街道、社区、乡镇村屯悬挂禁火旗,禁止以柴草、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经营用火,禁止室外生活用火和明火作业,严禁野外沤粪、烧荒。违反规定的引起火灾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
6、加强农村柴草垛、柈子堆管理,坚决杜绝柴草、木柈大量进村入屯现象。重点加强森林与城镇、村屯接壤地区的防火安全管理,严防“山火进村”和“家火上山”。
7、落实农村“十(七)户联防”、“风险共担”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放火案件;落实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人员的看护措施,防止亡人火灾的发生。
8、加强大风天预警和宣传教育,宣传部门及时发布大风天火险等级预报,及时刊发气象、火险信息,并播发公益广告,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各派出所深入城镇居民棚户区、乡镇村屯、“九小”单位或场所开展大风天防火宣传,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
富锦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