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气象台预报,预计12日凌晨至13日夜间我市自西向东有一次大范围雨雪降温天气过程,东部降水量较大,富锦、同江、抚远暴雪。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定3月12日17时开始实行交通管制。管控道路为我市辖区国省道、市乡道路、村村通道路及哈同高速(富锦段)。
管制期间禁止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车辆及七座以上面包车辆通行(应急车辆除外)。交管部门将根据路面结冰情况和路况,实时对交通管制进行调整。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根据交通管制通告提前做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的规划,管制期间为了自身安全,不外出不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给予驾驶员罚款15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富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12日
监审:宫相炜
审核:董向婷
编辑:赵纳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