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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警大队关于开展交通专项整治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2-17 18: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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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按照富锦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市公安交警大队决定12月17日起在主城区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四街:中央大街、正大街、进思大街、锦绣大街,四路:向阳路、新开路、东平路、西平路全线为严管街。

  二、道路上没有施划停车位的,严禁停放机动车。

  三、在停车位内的车辆,必须按道路的顺行方向停放,或按停车位内箭头所示方向停放,车身严禁超出停车位边缘线。

  四、严禁闯红灯、酒驾、醉驾、串挂牌照、假牌、违停、僵尸车、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电三轮、四轮车辆在专用停车位内停放,车头朝向一致,禁止闯红灯,停放规范整齐。

  六、严禁两轮摩托车飙车,对非法安装的怪音喇叭和装饰灯予以拆除没收,对非法拼装改装的摩托车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七、严禁大货车未经批准驶入禁行区域,严禁超载、超员。

  自即日起,富锦市公安交警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富锦市公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