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富锦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富锦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现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医疗保险费年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5320.56元/年(每个月443.38元/月),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160元(1月份缴13.7元、2至12月份每月13.3元),合计5480.56元。
二、缴费时限及享受待遇规定
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参保人员应及时缴费,缴费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1.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区内各建设银行网点服务窗口缴费。
2.通过微信搜索“佳木斯税务”或“黑龙江税务”关注微信公众号缴纳医疗保险费。
3.通过“支付宝”登录后搜索“黑龙江税务”进入“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我要缴费”进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4.自2025年起,实行按月核定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可选择按月缴纳医保费,也可按年一次性缴纳完全年医保费。灵活就业人员男到60周岁、女55周岁的,应到富锦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窗口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剩余缴费月份,避免少缴或多缴医保费。
富锦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
监审:宫相炜
审核:董向婷
编辑:赵纳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