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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1-19 09:51:40
  • 来源:无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5〕12号),经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我市2014年冬季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指令性安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民政、财政、编制、人社部门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二、各接收单位要依法与接收退役士兵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积极做好各种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三、无正当理由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报到的转业士官和拒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视其自动放弃安排工作资格。在待安排工作期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安排工作资格。

各相关单位要把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严格落实各项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确保退役士兵队伍稳定。对不及时完成安置任务,不彻底解决安置遗留问题,造成退役士兵不稳定或上访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此通知。

 

   附件:富锦市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名单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