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为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将2020年我市各机关单位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内容及组织实施
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分级实施、责任明晰的原则进行,由绩效评价科统一组织管理。着重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民生支出和厉行节约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部门新增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以及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及其政策效果;部门整体支出中包含有除专项资金以外的项目支出的,要对每个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专门分析。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预算单位是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主体,要按照《富锦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注重评价质量,分别撰写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组织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要重点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按时报送、注重质量。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按照统一的指标开展。各预算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完成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上报材料工作,并对报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业务科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市财政绩效科。
(三)重视结果,强化应用。各业务科室要重视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富锦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加强应用。一是报告。各预算单位要及时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要保证数据详实、内容完整;二是反馈整改。各业务科室应及时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各项目单位,督促整改,同时,通报各项目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三是公开。2020年,财政局将协同各预算单位,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在我市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