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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宏竹日杂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17-09-05 10:31:23
  • 来源:无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富锦市宏竹日杂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

公示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富锦市宏竹日杂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富锦市宏竹日杂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富锦市城关社区上街基村西500m。仓库占地面积5968.5m2,建筑面积784.4m2,主要构筑物有1.1级烟花爆竹仓库1座(200m2)、1.3级烟花爆竹仓库1座(450m2)、消防器材库、门卫室和地下消防水池(两座,112.5m3和50m3)。现有仓库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因此决定在现有库区南侧新增占地8050m2,扩建一座1.3级烟花爆竹仓库(900m2)和消防水池(270m3)来增加仓库库容。本次扩建工程结束后,烟花爆竹的存储量由原来的11000件增加至19000件。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主要污染源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生活污水

排入厂区防渗旱厕中,定期清掏外运

零排放

生活垃圾

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处置率100%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因此,该项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并正常运行,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看报告书简本,查阅报告书简本的公众请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征求建设项目的意见。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内的居民和单位。

(2)主要事项:公众应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

7、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富锦市宏竹日杂经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富锦市城关社区上街基村西500m

联系人:唐凤勤

联系电话:13349555666

联系地址:富锦市北三道街中段(繁荣街八委一组)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齐麟

联系电话:18686865470

电子邮箱:hp777@126.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540号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