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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富锦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情况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16 14: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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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乡振发〔2021〕7号)文件要求,对项目提前谋划并进行项目库规模动态调整,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完善项目库建设,并严格执行“三公示一公告”,现有20个项目申请加入2022年富锦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其中产业项目10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项,政策补助类项目5项,拟入库项目总规模4415.434万元,按照项目库建设评价指标之规定,“当年项目库资金规模与实际下达该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比例,比例在1.5-2之间得10分”,参照2021年下达我市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规模2688万元,我市此次拟入库项目总规模与下达资金比为1.64,项目库建设规模得当。

申请加入富锦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具体情况如下:

1.富锦市锦山镇百果园温室大棚及保鲜库项目:建设2栋温室大棚及100平方米保鲜库。

2.富锦市锦山镇公安村基础设施项目:8600米边沟。

3.富锦市锦山镇集贤村基础设施项目:7600米边沟。

4.富锦市锦山镇冷冻保鲜项目:建设1000平方冷冻保鲜库及附属设施

5.富锦市头兴牧业奶牛采购项目:采购适龄可繁澳牛500头

6.兴隆岗镇前富村机车扶贫产业项目:购买凯斯2104机车2辆,五华雷肯犁2套

7.长安镇国明养殖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建设2座1500平方米牛舍、繁育间200平方米(含配套设备),消毒间200平方米,储粪池200平2个、青储窖500平方米、精料间1000平方米,机械间300平方米、围栏600米,厂区硬化(场地原有基础6000平方米及一米二的墙)。

8.长安镇民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用机车项目:拟购买农用机车4台,沃德320一台15万,沃德旗舰版plus125马力一台15万,东方红2104两台(水田胎)50万。2.2*4.2拖车一台1.3万,2台车安装(GPS)2万。4+1翻地大犁一台2万,刨地机(4米长、高箱、不要通轴)2台2.8万,旋耕机(4米长)1台0.8万,筑埂机1台1.7万,双旋深松机一台2万,灭茬机一台0.6万。

9.长安镇长安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路边沟U型槽7000米。

10.向阳川镇锦东畜禽养殖合作社项目:建2座850平方米牛舍、运动场1200平方米、精料间750平方米,东方红2104一台、天朗打包机1台及配套设施。

11.头林镇新胜村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00米的路边沟项目和169840平方米水泥路两侧加宽铺红砖项目。

12.富锦市上街基镇农机公司项目:建设2个农机公司,每个公司花费共计80万元:①购买东方红2204型号;②购买东方红2004型号;③旱田翻地犁;④水田翻地犁;⑤水田刨地机;⑥水田、旱田轮胎;⑦机器定位仪;⑧无人驾驶定位仪。

13.富锦市上街基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边沟8171.9米。

14.富锦市上街基镇民宿项目:装修民宿1间,约140平方米。

15.富锦市上街基镇大米深加工项目:建设厂房、机械设备等

16.创业带动就业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办的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致富带头人和自主创业的贫困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17.临时岗位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进行补贴。

18.稳定就业补贴:用于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扶贫车间和当地企业,依据吸纳贫困劳动力规模,在按原渠道落实相关政策基础上,进行补贴。

19.外出务工交通费、生产生活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助。

20.雨露计划: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进行补助。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12317

     0454-5180997

附件:富锦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汇总表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