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1〕9号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锦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富锦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富锦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积极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2021年新开工改造55个小区,69栋楼,建筑面积23.74万㎡,惠及住户2654户;到2023年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改造190个小区,271栋楼的总体目标任务。
二、改造内容
以基础类改造内容为主,在实现应改尽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小区可采取“菜单制”模式推进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结合我市实际和群众需求确定改造内容,将改造工程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一)楼体改造方面。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公共部位的供热、供气、供水、排水、电力等管线改造,外墙保温及粉刷、屋面保温及防水、楼梯间粉刷及亮化、楼梯间窗更换等。
(二)配套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包括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照明、绿化等。电力、通信、有线电视、铁塔公司等专营单位,对各自线缆逐一认领,明确报废线缆,规整架空线。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坚持设计先行,项目建设单位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针对老旧小区现状实际,梳理改造内容清单和改造实施标准,编制改造提升设计方案。为保证工期质量、管控风险隐患,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采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实施项目改造。
(二)全面开展阶段。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科学组织施工,按程序科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次序和时间,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
(三)竣工验收阶段。改造项目竣工后,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负责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所属社区移交相关材料,物业服务企业和所属社区应及时接收,并健全档案,做好后续服务管理工作。
(四)完善后期管理阶段。一是街道社区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探索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改造完成后,由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示范一个”,鼓励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二是明晰管护责任,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建设单位要将改造后的供水、供电、供热、排水、通讯等设施,分别移交给相关专营单位,并签订书面移交协议;依据《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明晰相关专营单位管护到终端,承担相应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并将维修责任单位、服务范围、报修电话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公示。
四、资金筹措
(一)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中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给予补助资金支持,重点用于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市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要积极申报中央补助资金,并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二)引导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居民须出资参与公共部位改造,专属部位门窗更换以及水表、电表表后等改造费用应由居民承担。
(三)引导专营单位参与。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
五、组织保障
为准确、有效的开展旧改工作,保证旧改工作顺利开展和快速推进,成立富锦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谋划、资金筹措、政策落实,指导推动各相关单位有序实施旧改工作。
组 长:高 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田洪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伶俐 市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春英 市城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朱翰童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凯枫 市财政局局长
赵仁智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马宝山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陆雪粮 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万 平 市排水站负责人
姜兆东 市供水公司经理
李长海 市供电公司副经理
于 海 东方热电有公司经理
于学武 中兴管道工程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旧改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住房保障中心主任沙书家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和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
六、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贯彻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精神,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建设安全监察站,要全程参与对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伪造变造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情况的发生。
(二)城东、城西街道办事处要全程参与项目改造与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情况摸底、居民发动、居民改造意愿、改造内容调查及改造后满意度调查,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居民确定改造后物业管理方式,会同相关部门入户收取居民出资。及时处理居民的各类投诉、矛盾调解,配合指挥部妥善完成改后承接工作。
(三)市住房保障中心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根据实地调研、走访情况确定旧改范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组织招标全过程咨询服务,监督全过程项目管理;落实各项文件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其他单位实施改造工作,并对竣工小区进行组织初步验收。
(四)市发改局负责旧改项目的立项批复工作。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
(五)市财政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落实财政资金及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优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富锦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审计办法》,建立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做出审计结论,防范审计风险,出具审计决算报告或审计结算报告。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财政局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对本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且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六)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网络通信公司对涉改小区内的管线认领、改造、更新等工作,并负责协调做好改造后移交给相关专营单位的工作。
(七)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负责小区内违章建筑的认定,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各类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并负责清理整顿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为改造腾出合理空间。
(八)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负责配合指挥部,开展既有管线认领,确定改造内容和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
相关其他涉事部门负责做好改造中遇到的临时性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旧改是一项惠民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利民实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精心组织推进。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组织建设,做好施工计划和工期衔接。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真正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街道社区要积极启动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确定后续物业管理模式。2021年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选聘及合同签订工作。未达到引入市场化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由街道社区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所需费用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承担;也可以由街道社区组织业主表决,聘请专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为老旧小区提供服务。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
相关附件:富政办发2109号(关于印发富锦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